假冒军区首长行骗 掩饰隐瞒账款获刑

  发布时间:2013-11-25 10:10:04


2013年11月26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常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李举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3月22日,被告人常伟谎称自己是驻马店市军分区的刘部长和北京帐篷生产商的身份,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以让帮其代购军需物品帐篷需要交纳定金为由,骗取被害人肖成25000元银行汇款。后被告人常伟承诺给李举10%的好处费让其帮忙将钱取出。被告人李举明知该钱是非法所得仍予以帮忙,并分别在驻马店市、遂平县和确山县将该钱取出。

被告人常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2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举明知是他人罪犯所得仍将赃款25000元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文章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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