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及自身审判工作要求,汝南县人民法院配合、协调会同各有关方面,坚持防欠清欠两手抓,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汝南县初步形成了由 “五大机制”构成的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保障网,极大地减少了拖欠农民工工作纠纷的发生。截至今年11月底,汝南县法院仅受理此类案件20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00%。
一、以监督检查和快速反应为核心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汝南法院协调劳动监察部门建立了执法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重点监控制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制等工作制度。在强化执法责任、加强投诉举报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并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和案件协查制度,要求专门负责处理的法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常年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确保随叫随到,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二、以总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用人单位防欠内控机制。汝南法院指导县政府有关职能单位在建设施工领域全面实行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制度,规定施工项目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无法及时解决的,由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劳动监察部门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防止拖欠现象发生。
三、以工资保证金和曝光重大违法行为为核心的欠薪约束机制。2012年以来,法院协调县原劳动保障局与建设局和各建筑企业,联合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建设项目开工之前,必须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程建设期间,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可动用保证金先行垫付,工程完工确认无拖欠后返还。后来这一制度又拓展到交通、水利、铁路建设领域,对于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起到了很好的制约作用。与此同时先后对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建设施工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市场准入控制。
四、以部门监管责任制为核心的部门防欠清欠联动机制。多年来,汝南县把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作为创新防欠清欠机制和制度落实的突破口,建立了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逐一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负总责,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防欠清欠工作格局。进一步整合了部门资源,凝聚了工作合力,推动了源头整治。
五、以打击恶意欠薪为核心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对一部分恶意欠薪、抽薪转移、逃逸或动辄以拖欠为手段倒逼政府的企业主以及恶意讨薪及教唆、挑拨行为的,司法部门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及时介入,立案侦查,固定证据,重拳整治,严加打击。同时做好宣传工作,使欠薪者明白违法成本,不敢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