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砖窑厂因工致残 法官耐心调解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3-12-02 15:43:30


    2013年1月23日,湖北籍农民工尹某受雇佣于被告孟某在被告西平县恒泰公司的砖厂干活,因切砖机的传送带被泥块卡住了,原告用右手拉传送带,突然传送带启动,造成尹某的右手的中指和环指被严重夹伤。随后尹某被送往舞阳博爱医院住院治疗,尹某右手中指被截指,经司法鉴定,认定尹某伤残程度为八级。

    西平县法院师灵法庭的法官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尹某的伤残程度、经济状况以及其盲人母亲刘某今年已72岁,年事已高,只有尹某一个儿子的特殊情况。迅速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到砖窑厂找窑厂老板、承包人孟某协调赔偿问题,另一方面向领导汇报缓缴案件诉讼费。窑厂老板借口今年生意不好,亏损严重一时拿不出钱,不愿意赔偿。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西平县恒泰公司赔偿尹某各项损失共计40000元;于2013年11月12日前支付10000元,2014年1月10日前支付5000元,2014年5月1日前支付25000元。目前首批赔偿款已依约履行,本院将及时跟进剩余款项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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