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发布时间:2013-12-10 14:40:06


    12月10日 上午九时, 汝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该市正阳县一起重大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17名被告人分别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等9项罪名 。

  本案系驻马店市正阳县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所收集的被告人犯罪证据材料多达20卷。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6年开始以被告人蔡青山为首的乔国良、方超、刘建设、乔大毛、刘好文、蔡东霞(女)等17人相互纠合,相继网罗了一些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并购买气枪、刀具等作案工具,在驻马店市正阳县争强斗狠,逐步有了名气, 形成了具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人员固定,人员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蔡青山为首,被手下尊称为“ 头领”。在蔡青山的授意和指挥下该组织的骨干成员召集各自手下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活动。十几年来被告人蔡青山目无国法,组织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大肆进行故意伤害,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破坏正阳县的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造成重大、恶劣影响。该案的及时查处受到群众的拍手称快。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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