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又到一年讨薪时。各地各部门都相继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采取相应的措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各界、各级党政领导都非常重视,制定出解决的办法,政法系统建立了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对困难农民工采取司法救助等措施,力求帮助农民工快速、及时的拿到应得的“血汗钱”,可是安排归安排,部署归部署,年年都花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仍有很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事件发生,还有很多农民工没有拿到工资。上访告状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是各级政府采取解决农民工讨薪的办法虽然很多,但程序繁琐且周期长,使包工头或用人单位有时间逃避对责任的承担,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实现;相关的主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各部门工作衔接不够顺畅,遇有重大情况通报滞后,造成农民工多方求助,实体权利很难及时得到实现;没有统一的协调、联动处理机制,各部门各自为政,重复工作,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且错过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机;缺乏对农民工讨薪的有效法律指导和帮助,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不了解相关程序,不懂得怎样获取和固定证据,导致讨薪难上加难。更主要原因还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方面:用工企业对农民工利益的重视程度不够;农民工自己的法律、社会知识水平有限;农民工维权成本高;劳动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二是法律方面:劳动合同法执行不力;通过法制渠道维权时间过长,农民工讨薪难。令农民工望而生畏。可是这些年来,政府部门已经给予重视,并且在新闻媒体上还刊登出解决的措施,制定出解决的办法,现在怎么还还有那么多单位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呢?还要为劳动者去讨薪呢?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竟成为一种大量存在的现象呢?概因是农民工在城市中从事最苦最累最脏最危险的工作,他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其权利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他们更没有所谓的“话语权”,已成为现代社会共识。
据了解,我国现有农民工约1.5亿,每年年终岁末总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期。讨薪成了社会的难题。随着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受到法律的重视与保护。但通过近年来的审判实践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讨薪难依然存在,仍然走不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怪圈。说实话,如果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使农民工讨薪不再难,靠良心拷问真的是缘木求鱼。要做的无非是强化监管和搞好服务。所谓强化监管,对劳动部门而言。一方面要加大对恶意欠薪的监督与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行使好劳动监察各项职能,譬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等等。所谓搞好服务,一要主动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其素质和维权能力;二要殚精竭虑地为农民工维权创造有利条件,强化劳动仲裁方面的服务,简化程序;三要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帮助非恶意欠薪企业走出困境,及时兑现农民工薪水。
农民工是一个群体,是城市的建设者,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是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建设了美丽的城市,才能使我们住进高楼大厦,才能使我们有畅通的道路,离开农民工,我们的城市无法想象,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也是一件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
“打工挣钱,天经地义”! 获得劳动报酬是受法律保护的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不管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都没有理由把拖欠工资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希望各级政府要加强监管,莫让有些单位和企业年年拖欠,农民工年年讨薪,各级各单位年年清欠,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一种社会顽疾。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纳入法制轨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惩,使农民工安心打工,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