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院民二庭分片管辖泌阳、确山二个基层法院。由于这两个县山地较多,近年来随着土地价值的不断提高,客观上导致土地承包、山林承包纠纷案件激增,并且这类案件多系群体诉讼,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妥善审理土地纠纷案件,民二庭在审判工作中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当前农村土地案件具有纠纷范围的广泛性、纠纷主体的多样性、纠纷性质的多元性、纠纷规模的群体性、纠纷原因的复杂性等特点。基于以上性质和特点,民二庭在深入调查基础上,总结出涉农案件“三个处理机制”,即“依法审理、三方沟通、联动调解”的处理机制。“依法审理”强调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三方沟通”强调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与法院及时沟通,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保证案件的审理处于公开、透明;“联动调解”指与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密切配合,整合各种调解资源,真正做到能调解的尽量调解,调解不了的也要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今年,民二庭审理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没有一件因处理不当引发群众上访、闹访,维护了农村社会环境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