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学车太大意 轧死爷爷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2-30 15:39:00


    开叉车给他人示范时因疏忽大意将自己的爷爷轧死,12月23日,新蔡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张某的邻居余某买了一辆叉草车,请张某教其开车。2013年9月3日下午,被告人张某在自家刚收获了的花生地里,开叉车抓成堆的花生秧,示范给余某看。此时,张某的爷爷等人正在地里拾散落的花生。张某因疏忽大意,将其爷爷轧倒,致其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事发后,邻居余某主动进行了赔偿,张某的奶奶、父母、叔伯、姑姑均要求对其从轻处理。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在开叉车过程中,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使其祖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已取得被害人的近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