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驻马店市监狱于2013年12月20日向我院提请2013年度最后一批未成年犯罪人减刑假释案件。
为了使符合假释和减去余刑条件的未成年犯罪人能够尽快出狱和家人团聚,过一个祥和团圆的春节。少年庭法官对监狱提交的相关犯罪人员的卷宗材料加班加点的阅卷记录,了解案情,积极与监狱干警联系沟通,确定开庭审理日期。
新年伊始,2014年1月3日少年庭的法官走进驻马店监狱不公开开庭审理未成年犯罪人减刑假释案件。在审理中,认真贯彻落实直接言词原则,所有诉讼参与人亲自到庭参加审判,对认定案件事实或作出裁判所必须依据的原始证据当庭进行了质证。同时,合议庭成员对该批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在开庭过程中进行不中断审理。集中审理原则有利于实现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双重价值目标,有利于实现未成年犯罪人的迅速审判权,有利于实现审判监督,防止司法不公。能使庭审法官通过集中、全面地接触证据对案件形成全面、准确的认识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