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黑心商贩给豆芽 “美容” 生产贩卖毒豆芽获刑

  发布时间:2014-01-15 14:57:21


    1月6日上午,河南省正阳法院对备受群众关注的四起“毒豆芽”系列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某等5人在生产、销售豆芽的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管制1年,并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情:无根“毒豆芽”上餐桌

    被告人张某、孟某系夫妻关系,系正阳县彭桥乡彭桥村农民,汪某、李某系正阳县王勿桥乡王勿桥村农民,李某某系正阳县雷寨乡杜楼村农民。五被告人均系生产、销售豆芽的个体商贩。

    2013年7月11日上午9时许,正阳县公安局彭桥派出所民警来到正阳县彭桥乡彭桥村王西组,只见张某夫妻二人正在洗豆芽,密密麻麻摆满木桶,里面满是正在生长的豆芽。这些豆芽大概十几厘米长,豆粒格外饱满,豆芽径特别白胖,底部无根须。后8月6日、8月7日,彭桥派出所民警三次到被告人张某家中,从其住处提取其正在生产泡制的豆芽、豆芽水以及所使用的“黄素SHS”和“无根豆芽素”进行抽样送检,经洛阳市黎明化工研究院化工新材料检测中心检测,所生产的豆芽及提取的“黄素SHS”和“无根豆芽素”,检测出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食品添加剂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成份。

    据张某供述,他是从1999年开始销售豆芽的,前些年,他每次到县城购买用于生产豆芽的原材料大豆、绿豆时,都会从经销商那里买几十元钱的“无根豆芽素” (无根豆芽激素,化学名字是‘6-苄基腺嘌呤’”)和句力快速王”、 “AB粉”等添加剂,近段时间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县城的经销商已不再销售“无根豆芽素”、“AB粉”等添加剂,我根据原来使用的包装袋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上生产“速长粉”、 “无根豆芽素”、“AB粉”激素的厂家,通过邮寄方式获取。张某交待,不使用“句力快速王”和“无根豆芽激素”等激素,一斤豆子发出豆芽只有5斤,需要7天左右时间,使用“无根豆芽激素”等激素,一斤豆子只需2天至3天就可以发出豆芽9斤左右;使用“无根豆芽激素速”、“AB粉”等激素生产出来的豆芽无根须、光洁、粗壮、重秤,看起来很好看,卖相好,从而可以增加销售量,增加利润。

    张某之妻被告人孟某供述:我家生产黄豆芽有一二十年了,生产绿豆芽有四五年了,为使生产的豆芽根须少、美观,让豆芽长得快、长得长但不长根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一直使用这些“无根豆芽激素”,因为生产豆芽不放无根豆芽激素不行,不放绿豆芽生根,不好卖。生产的“毒豆芽”都卖给彭桥街周边的和一些赶集的老百姓了。随后,正阳民警先后在正阳县雷寨乡杜楼村李楼组李某、王勿桥乡王勿桥村街汪某、彭桥乡彭桥村李某夫妇等5被告人家中先后查获使用无根豆芽素生产的豆芽,并当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汪某、李某、李某某等3名被告人在长期生产、销售豆芽中,明知对消费者身体有害的情况下,生产黄豆芽时非法添加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无根豆芽素”,并将生产的黄豆芽出售给当地群众,严重危害群众健康。  

    庭审:无良商贩受刑罚

1月6日上午,正阳法院大审判庭内庄严肃穆,5名被告人耷拉着脑袋先后上庭,接受法律的制裁。

    庭审过程中,张某等5名被告人对自己生产的“毒豆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汪某、李某辩称:“大批量生产,无根豆芽素是一定需要的,否则豆芽就会发黄、根子长,这是行业潜规则。法庭上,张某等人承认,他们也知道添加的这些东西对人体是有害的,可是卖相好的豆芽在市场上就是受欢迎,为了利益,我们铤而走险。但我们不知道用无根豆芽素会犯法,话说过来我没钱,不这样做不行。”

    被告人李某某、孟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正阳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等5人明知无根豆芽素是有毒、有害物质,故意在从事生产、销售豆芽的过程中掺入,大量使用后,将该豆芽销往农贸市场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5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及被告人的表现综合考虑后,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监管:有一定难度

    张某等5被告人从乡下搬到街上,从事豆芽生产那么多年,无人知晓黄豆、绿豆里加无根素、AB粉等激素类农药,要不是执法人员在7月份查处了张某等5人的豆芽作坊,张某根本不知道自己每天生产的豆芽危害有多大。因为从来没人检查我们销售的豆芽,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豆芽里有超标的东西,我们不知道加那些激素农药是犯罪的……”张某等5被告人说。

   由于大量豆芽小作坊都隐藏在民居村落里,监管起来有一定难度 ,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参与,市民如果发现可以向质监部门投诉举报。另外豆芽不属于食品许可证范围内的产品,目前质监部门的工作除了摸排小作坊外,主要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对规模生产豆芽的单位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是对农残、重金属情况加强抽查和检测。豆芽进入流通环节后,当地工商部门又是如何进行监管的呢?笔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凡是入市交易的豆芽产品,经营者必须留存证明产品来源的进货发票和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件,以备市场管理机构和工商执法人员抽查。

    警示:食品安全犯罪切勿触碰“高压线”

    毒豆芽指在豆芽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或工业原料,从而改变豆芽生产周期和外观,然后流入市场销售的豆芽。

    国家在食品法当中明确要求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严禁添加任何添加剂,所以市面上大多数豆芽产品都有添加非法添加剂。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2011年国家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在此罪的刑事责任方面做了两处修改,一是取消了拘役的法定刑,把该罪的最低法定刑提高为有期徒刑,加大了惩处力度;二是取消了单处罚金等规定,只保留了并处罚金制,有利于克服单处罚金带来的不公平现象。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更是规定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致人死亡可判死刑。这条死刑的‘高压线’反映了国家用‘重典’整治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以此,生产、销售食品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犯罪切勿触碰“高压线”, 触碰这根“高压线”就会中电。

    提醒:如何鉴别毒豆芽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商贩为牟取暴利,生产销售毒豆芽,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那如何鉴别毒豆芽和健康豆芽呢?

    辨别方法:毒豆芽无根须,正常豆芽有根须。毒豆芽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豆芽,它外表看似新鲜,但是至少含4种违法添加剂 ,尿素超标27倍。毒豆芽在售卖过程中可以用鼻子闻闻,气味刺鼻,甚至有的都有臭味。真正豆芽有豆子的香味。毒豆芽外观粗壮,根茎粗壮,没有根须。主要是这三种,看一看有无根茎,闻一闻有无气味。毒豆芽一般都泡在水里进行售卖。

    专家介绍,市民选购豆芽时,有以下要领:一看豆芽秆,自然培育的豆芽,芽脚不软、脆嫩、色泽白,而用添加剂发制的豆芽,芽秆粗壮发水,色泽灰白;二看豆芽根,自然培育的豆芽,根须发育良好,无烂根、烂尖现象,用化学制剂浸泡过的豆芽,根短、少须甚至根本无须。;三看豆粒,自然培育的豆芽,豆粒正常,而用添加剂浸泡过的豆芽,豆粒发蓝;四看水分,折断豆芽秆,若无水分冒出的,是自然培育的豆芽,有水分冒出的,是用化肥浸泡过的豆芽。五是闻气味,如果豆芽有刺鼻的气味,则应该是经过化学处理的,千万不要购买。另外,买回豆芽后,最好多次进行泡洗,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残留。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豆芽时, 应尽量去大的超市,不要被光鲜的外表所迷惑。首先,无公害豆芽的颜色自然,而经过化学加工的豆芽亮度明显增加,同时饱含水分。其次要看豆芽的形状,无公害豆芽身子细长匀称,而化学催生豆芽弯曲、粗短。最后,无公害豆芽根部有比较长的须根,而化学催生豆芽没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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