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6日,驿城区法院法警大队积极配合平舆县法院执行局,成功协助执行一起强制搬迁案件,展示了司法警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优良作风。
杨红霞申请执行驻马店市金田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平舆县法院强制执行,后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拍卖。在执行过程中,因使用金田实业公司门面房开医药门诊部的案外人张国林不同意搬走而一直没有将拍卖物交付给竞买人。平舆县法院也多次做张国林的搬迁思想工作,但因张国林拒绝合作,辱骂、驱赶执行人员而未将拍卖标的物交付竞买人。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将会降低法律的威严,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将失去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为保证强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防止执行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平舆县法院特向市中院法警支队申请调用我院司法警察20名。
上午八点三十分,法警大队二十名法警着装整齐,集合完毕,分乘四辆警车赶赴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法警大队领导迅速进行科学部署,对执行现场进行清场,划定警戒线,三个中队分别根据人员分配警戒哨、预备执行人员,同时劝离围观群众。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楚。在执行现场,我院司法警察对被搬迁业主以理说法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明抵抗法律会得到什么样的后果,迫使他们在法律的威严下,主动自觉搬迁。执行工作进展顺利,下午一点搬迁完毕,这起难啃的执行“硬骨头”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在这次协助执行过程中,驿城区法院的法警不畏严寒,不惧危险,坚守岗位,密切配合执行工作的开展,使 案件顺利执结。尤其是干警在冷冽的寒风中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大家始终坚守岗位,至止搬迁结束没有一丝怨言。他们表现出了训练有素、纪律严明、不畏艰辛、团结一致、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真正称得上“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高素质队伍,受到兄弟法院领导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