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法院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

  发布时间:2014-02-17 15:38:50


    驿城区法院在2014年年初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加大规避执行行为制裁力度,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老赖”。

    驿城区法院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妨害执行的人员和单位,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执行王某等申请执行姜某某劳动报酬一案,2014年1月10日上午,王某带着16名农民工来到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姜某某的下落线索,虽然当时已经临近中午下班时间,且案件承办人也出差在外,但是看到16名农民工风尘仆仆的样子和满怀渴望的眼神,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刘永春和执行局局长赵雪刚还是立即掏钱安排农民工吃饭,同时饿着肚子立即组织执行干警11人,在执行局局长赵雪刚、政委吴威的带领下,立即到被执行人姜某某可能出现的地方寻找被执行人,11名干警各司其职,分头行动,终于在中午1点多钟,找到了被执行人姜某某。但被执行人姜某某态度恶劣,表示拒不履行义务。驿城区法院当即对被执行人姜某某依法拘留。第二天(周六) ,执行局政委吴威带领执行干警加班提审被执行人姜某某,对其宣讲法律法规,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明之于法晓之于理动之于情,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姜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和亲友联系送来了4万余元,履行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在这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对暴力抗法人员和具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驿城区人民法院坚决予以制裁,共依法司法拘留41人,判处刑罚1人。组织专门清理活动6场,动用警力200余人次,动用警车60余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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