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太,目不识丁,却是“聪明”万分,竟然打起了银行的主意,两个月内骗取银行贷款90万元,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她最终也难逃法律的严惩,竹篮打水一场空,换来的却是十四年的牢狱生涯。2月24日,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熊某某犯骗取贷款罪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2009年4月至5月期间,在河南省泌阳县高邑乡,被告人熊某某先后三次以编造开沙场、购建材、养殖家畜为理由,虚构事实,骗说让刘某某和杨某某等人为其担保贷款,每次贷款30万元,得款后潜逃,截止2013年4月10日三笔贷款本息合计共计1418670元。2013年5月7日,熊某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泌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某某以非法占有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且被告人庭审中拒不认罪,明确表示无法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其认罪、悔罪表现较差。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