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立足于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前预防与事后教化工作,唱响“三步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庭前调查、当庭教育、庭后回访“三步曲”帮助未成年人成长。即对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详尽的审前社会调查,形成审前社会调查报告并制定出个案审理方案,使案件的审判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庭审中,引入圆桌审判方式,寓教于审,与控辩双方及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形成合力,劝导涉案被告人吸取违法犯罪的教训,尽可能消除再犯的可能性。为了促使未成年罪犯真诚悔罪,该院还安排专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缓刑犯社区影响评估、社区矫正报表审批、文书签收登记等相关制度,与司法局实行“无缝对接”,并定期回访帮教未成年罪犯的改造及禁止令执行情况。近两年来,共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3件,涉案未成年人97人,当庭自愿认罪的49人,免于刑事处罚的21人,宣告缓刑的23人,缓刑执行期间无一人重新犯罪。
为做好源头预防工作,该院利用“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未成年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知司法,通过法院庭审活动、法院文化长廊、发放普法宣传册、赠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向未成年人传播法律知识。同时组织法官到中小学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制报告会等形式,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培养其守法意识、维权意识。两年来,共举办“送法进校园”活动11场次,受教育学生三万余人。
针对基层法院离婚案件较多的特点,该院进一步强化了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注意征询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注意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个人财产,注意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实际需求,注意优先审理和执行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案件,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