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驻马店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委第一督导组孙庆华组长、赵玉欣副组长及全体成员出席会议。中院党组成员、专委、科级以上干部及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张新中副院长代表中院党组作动员讲话,指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全市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饱满的政治热情,迅速投入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张院长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现实需要、确保法院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载体、改进司法作风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扎实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促使法院作风呈现新的面貌,各项工作得到新的发展。二是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深挖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四风”专项治理。三是突出弘扬焦裕禄精神,树牢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把焦裕禄精神作为照镜子、正衣冠的生动教材,切实把“为民”意识根植于自身的思想和行动中,把“务实”要求落实到办好每一起案件中,要把“清廉”防线筑牢在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中。四是充分发扬整风精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领导带头、自上而下,要触及痛处、真抓实做,要加强督促,认真检查。同时,要统筹兼顾、共同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孙庆华组长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准确把握市委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总体要求,突出重点任务,用好“一学三促四抓”和“四联四解”两个载体,切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二要真抓实做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保持好良好的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三要扎实开展督导工作。紧紧依靠中院党组开展工作,坚持以身作则,切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监督,树立市委督导组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