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建勇院长参加办公室党支部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4-03-18 16:48:20


    3月18日上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苗建勇到所在的办公室党支部,与大家一同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他指出,学习教育是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以及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学习,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

    在集中学习中,办公室党支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党章修正案》和《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等学习材料。

    苗建勇院长在集中学习后,指出,学习教育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要通过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围绕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的学习内容,并联系法院工作和干警队伍实际拓展学习内容,使广大干警准确把握贯彻群众路线的实践要求,增强在执法办案中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自觉。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提高,通过上行下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会议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切实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二要加强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学习。把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坚定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操守,增强抵御诱惑的道德定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三要加强各项纪律规定的学习。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工作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全体干警强化纪律法规观念,自觉做到心有戒尺、敬畏法纪,坚决守住纪律和法律红线,坚决杜绝违反纪律法规、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要运用反面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干警时刻保持警醒,严格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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