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保国一巴掌把老陈打死了!”此事一经传开,平舆县某庄的村民顿时炸开了锅。
2013年9月30日,平舆县某庄的村民闫保国在帮同村村民脱玉米的时候,与路过的村委电工老陈因为以前的电费问题发生了口角,争吵到不可开交时,闫保国朝老陈脸上扇了一巴掌,就在两人即将发生肢体冲突时,老陈突然仰面倒在地上,脸色乌青,鼻子出血,不省人事。之后赶来的120也没有能挽救他的生命。
平舆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闫保国在与老陈发生争执时,引起厮打,致陈某重症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脏病猝死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考虑到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其家人已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了赔偿,得到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及有关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闫保国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