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网络司法拍卖 不断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发布时间:2014-03-20 14:50:34


    3月18日上午十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新密市召开了“豫法第一拍”的新闻发布会,河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河南省的司法拍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今后,民众竞买河南全省法院拍卖的资产,可直接登录“淘宝网·拍卖”板块在网上零佣金竞买,河南省已成为继浙江、江苏之后全部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第三个省份。

    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全面开展,正是不断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体现。司法领域的腐败,七成发生在民事执行领域;民事执行领域的腐败,七成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今后,这个环节的腐败有望得到遏制。网络时代下展开的司法拍卖,对于进一步强化群众与法院的沟通以及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实现司法阳光交易有着深刻的意义。

    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具有可行性

    首先,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合法性。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该条明确规定了法院基于自身的强制拍卖权可以自行组织拍卖。其次,法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具有优越性。民事案件的执行一直是司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司法拍卖则是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网络司法拍卖正是顺应网络时代发展潮流,与时俱进,深化司法改革,实现阳光司法的重要手段。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零佣金”,降低了拍卖成本,实现拍卖物价值最大化;二是扩大了参与范围——参与的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社会关注力更强;三是更好是实现了司法公开,竞拍流程的透明化有利于群众实现司法监督权,实现“阳光拍卖”,更好的杜绝司法腐败现象。

    对基层人民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一些建议

    网络司法拍卖是司法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动,在新的时代要求下,它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优越性,基层法院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尤其是执行干警的思想认识。召开专门会议使干警认识到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干警对此项工作的了解和重视。第二,基层法院执行局应安排专门负责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负责该工作的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拍卖流程,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组织实施好本院的网络拍卖工作。第三,重视网络拍卖流程的透明度,做好司法公开。基层法院应当认真学习领会贯彻省高院下发的文件精神,认识到网络拍卖公开透明的重要性,加强群众对拍卖流程的监督,在实践中做到公开、公正,拒绝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第四,认真贯彻落实好拍卖“零佣金”的要求,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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