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召开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4-03-28 09:42:17



    为推动全市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3月27日下午,市中院组织召开了该专项活动的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副院长曹宝川主持会议,中院各成员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中院民二庭庭长方丽平通报了我市法院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指出了活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市中院政治部刘耀强副主任对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制定了《全市法院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宣传实施方案》。

    曹宝川副院长指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行动迅速,措施得力,进展良好,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省法院的通报表扬。但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宣传氛围不浓、案件审执效果不佳等问题。

    为推动专项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曹宝川副院长强调,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保护好“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一要在加强组织协调上下功夫。各基层院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中院活动办要加强督导,每月对全市法院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利、效果不佳的要点名批评。二要在案件排查上下功夫。对涉“三留守”人员的案件要逐案进行排查梳理,建立和完善台账,确保无一遗漏,争取让每一个“三留守”人员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温暖。三要在公正高效上下功夫。坚持绿色通道、四快三优先及“两免”原则,对涉“三留守”人员案件切实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加大调解和司法救助的力度。四要在舆论宣传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形成立立体宣传网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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