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苦口婆心化解恩怨 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4-04-11 15:40:54


    日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文德群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多年纠纷的民事案件,并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另外两个民事执行案件,从而达到了“一石三鸟”的效果。

    2008年4月9日,骆某某从神舟亚飞公司处购车,并借神舟亚飞公司90000元购车款,该车挂靠在神舟亚飞公司的名下,由骆某某经营,双方订立了合同,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因骆某某未向神舟亚飞公司还款和缴纳管理费,在还款到期之前,神舟亚飞公司强行将该车开走并扣留。之后,神舟亚飞公司诉骆某某违约,骆某某诉神舟亚飞公司侵权,分别起诉至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和正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分别支持了他们的请求,两起案件都已进入了执行程序,双方当事人针对生效判决多次赴市、到省信访。

    2012年3月,骆某某又以侵权为由,起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神舟亚飞公司赔偿第一次法院判决生效之后的营运损失共计245535.5元,该院经审理支持率骆某某诉求。神舟亚飞公司不服,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审人文德群法官吃透案情,把握案件的症结,紧紧抓住双方当事人曾经是合作伙伴关系、彼此之间具有一定人际情感这一环节,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一是建立各方互信基础。

    通过电话询问案情、实地走访、当面会谈等形式,主动拉近与双方当事人的心理距离,建立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基础。二是拓宽调解渠道。文法官除了努力做当事人本人的的工作,还积极与当事人的亲友及代理人沟通,动员当事人身边人也积极参与其中,使调解工作更具有润滑性和说服性。三是丰富调解形式。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背靠背的沟通、协调,反复从纵向和横向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衡量、比较,引导当事人寻找利益的平衡点,把双方争议的三起案件放在一起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各自撤回在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和正阳县人民法院的申请执行案件,并自愿负担执行费用。神舟亚飞公司自愿支付给骆某某营运损失237907.8元,三个案件在文德群法官的努力下圆满结案,双方的信访积案也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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