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司法公开,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民众对法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实现阳光司法,4月14日上午,平舆县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观摩了民事审判庭以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起责任纠纷案。
经审理查明,原告等人在某乡供销社老仓库内为被告装运粮食时,因之前仓库内堆积的粮食突然发生坍塌,将原告砸伤,被医疗机构诊断为左侧股骨胫骨骨折,后经鉴定原告所受到的损失已构成七级伤残。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就本案涉及的证据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争议的焦点较多,经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及激烈的法庭辩论等环节后,向旁听代表、委员完整展示了法院的审判流程以及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审委会委员对庭审情况进行的认真的讨论,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代表认为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思路清晰,庭审驾驭娴熟,对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得到代表的充分肯定。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对重要工作部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向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加以解决。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来信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主动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等形式,广泛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代表、委员信息联络平台,及时将本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向代表、委员通报,把自觉接受监督落到实处。
平舆县电视台对此次庭审进行现场报道,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树立了法院公开、公正、透明的良好形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