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4月17日,该院王勿桥法庭到离县城30多公里的王勿桥乡新档村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经法庭调解,王氏的六个子女愿意每月每人支付王氏赡养费及医疗费200元,王氏由小儿子赡养,终使老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家住正阳县王勿桥乡的王氏老今年82岁,育有三儿三女,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由六个子女轮流赡养。现王氏身体健康不佳,患有多种疾病。今年2月,他二儿子以其他兄妹五人都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将母亲推出门外不管不问,为此,王氏起诉到法院要求三个儿子承担赡养义务。正阳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具体情况,开展了大量的庭前调解工作。考虑到原告年逾古稀行动不便,该院决定由巡回法庭进村上门开庭审理,有助于教育附近村民尊老爱老敬老,确保老年人都能够得到儿女的赡养照顾,安度晚年。
庭审过程中,法庭用了大量精力开展调解工作,并且邀请村委干部、人大代表一起耐心给王氏的六个子女做思想工作,并用“乌鸦反哺”的故事教育他们孝敬老人,对老大、老二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从情理与法理双重角度对其进行劝诫,最后王家兄妹六人均表示支付母亲赡养费,愿意赡养母亲。同村村民多人参与了庭审旁听,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