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院长亲自调解 六年信访一朝结案

  发布时间:2014-04-30 10:30:35


   “谢谢县领导、谢谢法院”,2014年4月22日,因房屋买卖纠纷打了六年官司的焦某、王某等六人当接到法院转账的领款手续后,异口同声地说。为此,两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两案均以六原告撤回起诉结案。

    2007年7月至12月,原告焦某、王某等六人分别与被告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支付了相应房款。该六套住房系被告张某与泌阳县刺绣厂协议改造车间大楼所加盖的第四层住房,被告张某在建房时未经规划建设部门许可。2008年6月,被告张某又与第三人3易某某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约定用该六套住房抵偿被告张某所欠易某某的债务,协议签订后易某遂对该住房的占为己有并将剩余工程建设完毕,后申办房权证。为此六户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起诉被告张某及第三人易某某,要求法院确认六户与张某的购房协议有效,确认张某与易某某的以物抵债协议无效。

     两案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后发回重审。期间六原告多次赴京、赴省、市信访,经常到政法委、信访局表达诉求。易某某一直对案件申诉,双方利益冲突大,难以化解。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研究解决方案,院长孙亚轩多次向县委汇报案情。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多次召开案件专题会议。公安机关对张某一房卖两家涉嫌犯罪的行为立案侦查,利用技术侦查手段将下路不明的张某抓捕归案,并对张某的财产进行清查,配合法院做张某对受害人的赔偿工作,但经落实张某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本案的另一当事人易某某身患胃癌,妻子患有精神病,均在治疗当中;本案的原告六户部分无房居住,经济条件均不宽裕,要求法院解决问题的愿望非常迫切,在张某无赔偿能力的情况下,无论房子判决归谁都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纠纷。只有让一方放弃房屋并获得相应赔偿才能彻底解决纠纷。考虑到涉案房屋易某某已经办理房权证并占有房屋的事实。做好六原告放弃房屋、让易某某从经济上补偿六原告系第一选择。而原告方涉及人员多,工作量大,而易某身患癌症,家庭经济困难。县委决定由政法委协调各原告属地政府协助法院做当事人的化解工作。所属政府亦成立由班子成员为包案领导的包案小组,为此形成以法院为主导,各有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大调解格局。调动一切力量,从情、理、法各个方面入手做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六户最终表示愿意放弃房子,易某某从经济上对六户予以补偿,双方达成和解息诉罢访协议,六户撤回了两案的起诉,案件最终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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