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活让顾客干 出了事故应担责

  发布时间:2009-03-24 10:21:36


    日前,正阳法院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雷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8425元。

    去年10月12日,雷某驾驶自己的四轮拖拉机到李某的农机修理门市部补轮胎。修理完毕后李某用充气机给雷某的拖拉机充气,期间有人到该修理店买配件,李某为图省事便把充气绳交给雷某,只顾为他人找拿配件的李某,忘记了关充气机阀门,而经验不足的雷某只管充气,没有注意车胎内气压已超过负荷。结果,轮胎因充气过足而爆炸了,强大的气流将雷某冲出摔到附近一农机设备上,致使雷某左臂严重挫伤。住进医院,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3万元,后经鉴定雷某的伤残程度为10级伤残。雷某在向李某索赔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开设农机修理门市部修理农机,就应当对修理店的安全负责,其在农机修理过程中因操作和管理不当致使所修理的农机轮胎爆炸致伤王某,对此后果应负主要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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