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帐不还耍花招 仿写收条冲借条

  发布时间:2009-03-24 10:23:02


    日前,正阳法院调结一起借款纠纷案,在法院的调解下,李民不得不同意原告王小军的诉讼请求,归还其借款2.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及鉴定费用等。

    李民是正阳县一个体面粉加工户,2004年李军因扩大规模购买打面机,粉碎机资金不够,便向其亲戚王小军借款,王小军就把多年积攒的2.2万元钱借给了李民,当时李民向王小军写下了借条。在王小军的资助下,李民扩大了规模,4年来由于李民懂经营、善管理,赚到了很多钱,走上了富裕路。但他从来不主动向王小军谈及还款之事。2008年8月王小军的儿子考上了某高校急需用钱,曾多次向其索要借款未果,王小军一怒之下于今年2月20日将李民推向被告席。

    面对自己亲手写的借条,李民当然不能否认。在法庭人员问及是否还过其款时,他先说还了12000元,后来又改口说还了15000元,法庭人员让举证,他果然在第二天拿来了2008年10月21日署名为王小军打的收条:“今收到李民还款壹万伍仟元”。从字迹上看与王小军的字迹相似,且收条用的稿纸与借条用的稿纸相同,让人一看真假难分。

    王小军没有得到此款,当下予以否定,并要求鉴定。经司法部门鉴定,认为“收条”字迹与王小军字迹存在质的差异,认定“收条”字迹系模仿形成,不是王小军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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