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泌阳法院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创新抓廉政建设的举措,积极回应人们关切的司法廉洁问题,通过对每个案件承办人的全时制提醒、全过程监督,有力地维护了司法的权威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案前廉提醒打好“预防针”。每个案件承办人在办理案件前,所在部门负责人都会结合案件类型、特点等,就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待和提醒,教育和引导案件承办人牢固树立守住司法廉洁是底线、触碰司法贪腐是枷锁的理念,端正认识,洁身自好,自我检讨,切实将廉洁意识植入大脑里,使每名案件承办人真正从思想上形成不想腐的自我约束机制。
案中廉督查挑好“泥中刺”。当每个案件进入审理或执行环节后,该院纪检监察人员,对案件庭审是否规范、有无和当事人或律师私下接触、有无故意拖延不办等情形进行督查,通过找案件承办人了解、找当事人或律师询问等,认真查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规范或违纪违法问题。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管多小,都给予当场指出,现场督促整改,使每名案件承办人真正从内心中形成不敢腐的自我警示机制。
案后廉承诺写好“保证书”。对于办结的每一个案件,案件承办人都会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遵纪守法表现,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以保证书的形式说明在每个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自觉做到,请吃不去、送礼不收、说情不理,以个人实实在在的工作表现赢得当事人、律师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同时,该院纪检监察人员对每位办案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全面评查或部分抽查,使每名案件承办人真正从行动上形成不能腐的自我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