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赔偿董某与妻“假离婚’,查真相法院执行”巧调解”

  发布时间:2014-05-08 16:17:42


    5月7日夜晚十点多,终于拿到赔偿款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心中充满感激,他一遍又一遍的握住平舆县法院执行人员的手,感谢他们对自己案件的尽心尽力。

    打工受伤家庭陷窘迫,诉至法院求赔偿

    现年39岁的李某是平舆县洋埠镇的村民,其受雇于被告董某从事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作。2012年5月6日下午,李某和工友王某在施工时,脚手架突然歪倒,致使其二人受伤。李某在医院治疗72天,经鉴定其损伤为七级伤残。李某治疗期间,董某支付医疗费14000元后就不再理会,李某后续的治疗费用远远高于董某支付的医疗费。受伤的李某不能再为家里挣取生活费,家中尚有两个上学的孩子,妻子既要外出打工挣钱又要照顾受伤的李某,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捉襟见肘。无奈的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董某赔偿其损失,平舆县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判决董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等101958.25元。董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雇主“假离婚”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判决生效后,董某为履行判决,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3年10月24日受理了本案。董某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平舆法院的执行人员随即对董某的家庭信息和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董某在李某申请强制执行前就已经与妻子离婚,一套住房归其前期所有,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董某则外出下落不明,法院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但是,法院执行人员并未放弃追查,经过走访董某的关系网,发现董某在法院判决后未履行判决,而是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一套夫妻共同房产转移到妻子名下,种种迹象表明董某故意转移、隐瞒财产,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在调查的同时,因申请执行人李某生活确有困难,法院及时为其办理了司法救助,安抚李某的情绪。

    法院执行人员耐心沟通,竭力化解双方矛盾

    法院执行人员通过不断查访,终于掌握了董某行踪,5月7日凌晨,将回家探望妻儿的董某控制。在和董某的交谈中,董某拒不配合,态度十分强硬,宁愿被拘留也不愿赔偿李某。法院执行人员多方考虑,打出亲情牌,决定让董某的妻子来说服他。在与董某及其妻子的谈话中,执行人员终于了解到董某不愿赔偿的原因:董某近些年生意不顺利赔了不少钱,大女儿在高中上学即将参加高考,小儿子在初中上学,妻子又没有工作,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赔偿李某的钱让董某更加为难,他觉得对不起妻子儿女,无法让他们过上无忧的生活,所以董某决定与妻子“假离婚”,把家里的财产都留给了妻子。

    了解到案件的内情,法院执行人员认为董某是一个及其重视家庭的人,向董某讲述了李某一家因为此事陷入的困境,更向其陈述了其不履行判决义务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对其儿女产生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其大女儿即将参加高考的关键时期。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教育,董某对因自己的行为造成李某一家生活困难的现状有了悔意,也怕影响自己儿女的学习和生活,董某最终答应与李某协商,履行判决。

    执行人员向申请执行人李某讲述了董某的现状,双方协商后决定董某一次性支付给李某八万元执行款,李某放弃其他要求。5月7日夜晚九点多,董某将妻子四处筹来的八万元钱交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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