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驿城区法院快审快调快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通过启动涉“三留守人员”案件诉讼“绿色通道”,从立案受理到赔偿到位仅用了一个月时间。通过法官细心调解,原被告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确山县支公司于调解书签收后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4000元,原告帅帅的医疗费及后续治疗等各项费用得以保障。
2013年11月5日,13岁的留守儿童帅帅乘坐爷爷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进,突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使的小轿车碰撞倒地,造成帅帅及爷爷王某某受伤,帅帅右股骨、右胫排骨、右内踝骨折,伤情较为严重。经鉴定,帅帅损伤已构成9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被告即机动车驾驶人齐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于帅帅父母常年在海南打工,帅帅一直在家跟着年迈的爷爷生活,所有开支全靠父母打工维持,系典型的留守家庭。车祸发生后,帅帅和爷爷王某某均不同程度受伤,手术及住院花费高额的医疗费用,并且出院后仍需要持续的后续治疗,给本就经济紧张的家庭雪上加霜。无奈,帅帅和爷爷将肇事者齐某某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确山县支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考虑到原告帅帅正在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年龄,后续治疗刻不容缓,我院及时启动涉“三留守人员”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对本案实行了快立、快审。鉴于案件的审理效率及效果,法官努力加大调解力度,在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组织原被告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终于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确山县支公司也于调解书签收后20日内向原告给付到位了全部赔偿款,原告帅帅及家人对诉讼结果非常满意,并主动要求承担了本案诉讼费用,一场纠纷得以圆满快速化解,留守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