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平舆县法院的法官来到庙湾镇处理一起父母起诉儿子支付赡养费的案件,因原告二人年事已高,该院将法庭设在当事人家门前,并在当地村民的旁听下公开审理了此案,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现年81岁的李某和77岁的老伴儿王某共生育了六个子女,现二人起诉三儿子李国民不尽赡养义务,要求李国民每年支付二人赡养费6000元。该院法官详细询问了该案细节,了解到两位老人的其他子女每年向两位老人支付一千元的赡养费,只有三儿子李国民未对其尽过赡养义务,二者之间有很深的矛盾。
该院法官对李国民进行了说服教育。从道德方面,向其阐述尊老、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对父母的孝顺是一个人品德的表现,自己如今也为人父母,将来也会变老,也会面临养老的问题,现在的自己就是将来孩子的榜样;从法律方面,讲明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老年人的子女是法定赡养人,不能因为老人的脾气、性格或者与老人有矛盾等方面的原因拒绝赡养老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等义务,让老人安度晚年。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说服,最终成功调解,李国民答应向父母每年支付赡养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