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大局稳定。 汝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中,采取三项措施化解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快”抓及时。该院对涉农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实行人员分工优先、时间安排优先、保障服务优先。对那些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纠纷或当场调解或约期开庭,保证及时结案。
以“调”求和解。该院将诉讼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农案件审判过程的始终,尽最大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通过采取宣传法律法规与教育劝导相结合、庭前先行调解与庭后再次调解相结合,力促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以“多”保效果。该院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到案发地组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用典型案例教育旁听群众。此外,还借助各类媒体,以案讲法,宣传法律常识,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