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四项措施加强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09-03-26 08:42:42


    泌阳法院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出发,切实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认真落实上级的有关精神,致力于建设创新、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法院,将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截至3月25号,该院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案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称赞。

一是加强领导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好思想、好能力、好作风、好形象”的“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领导班子队伍,在维护好法院形象起到了表率。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一条主线,以更高的标准、更扎实的作风、更积极的措施,切实解决法官队伍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树立文明办案、司法为民的思想。

    二是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随着泌阳经济发展、商业区的开发,拆迁、劳动争议等纠纷日益增多,影响较大。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只有在原被告间努力寻求平衡点,才能既不影响经济建设大局,又不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为此,该院牢固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威力,力争案结事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调解意识,丰富调解手段,提高调解能力,力求调解实效,调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加强纪律观念的建设,看是否存在纪律松弛、工作懒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问题。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着重强调“四个起码”:一是遵守上下班纪律,这是一个机关工作人员应该遵守的最起码的工作纪律;二是遵守庭审规范,这是一个法官最起码的职业要求;三是遵守会风会纪,这是一名公务人员最起码的公务要求;四是保守秘密,这是一名公务员、一名法官最起码的职责要求。在全院形成按制度管理,按规章办事的工作格局,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大局。

四是贴近便民工作,服务群众。大量的民事纠纷最终将通过诉讼途径得到解决,该院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并在亲民、利民、便民上下功夫。先后实行了“首问负责制”、“诉讼风险提醒制”、“节假日预约立案”等制度,对特殊案件进行上门调解和就地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和保证合法权益的实现。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和院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解决对待群众态度问题上下功夫。对当事人做工作应采取“四不”态度:不冷漠当事人、不讲脏话粗话、不难为当事人、不收当事人的财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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