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多措并举 力促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政治学习,强化调解意识。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体干警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调解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克服对调解工作的思想障碍,从“案结事了、化解矛盾、构建和谐、达到群众满意”的根本目标出发,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原则,探索建立“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制度,拓宽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渠道,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使这项工作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健全民调网络,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开创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完善指导民调工作新机制,落实指导人民调解新任务,建立健全“三位一体”民调网络,完善人民调解的规章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行为,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案件不出庭,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自身优势,整合司法资源,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形成“三位一体”的矛盾调处大格局。
三、抓住审判环节,坚持全程调解。抓住审判活动的四个环节,做好司法调解工作。实施“人人调解、步步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从立案、送达、开庭,到判决的各个环节,实现能调则调,除法律规定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外,都把调解作为必经步骤。首先是庭前准备环节,抓住案件程序性审查、开示证据等工作的机会,厘清办案思路、提炼争议焦点,并适时开展调解工作。其次是庭审先行调解环节,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向,进一步明确分歧与差距,在确定庭审重点的同时,对分歧较小的案件加强思想工作,力争调解结案;第三是休庭调解环节,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着力做好调解工作;第四是判前最后调解环节,着重做好释法析理、服判息诉工作,并适时开展调解。
四是强化巡回审判,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做实司法为民服务工作,大力发扬巡回审判优势,将“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审理案件规范化,纳入部门亮点工作考核。要求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致力提高案件办结率,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止3月下旬,确山县法院今年巡回审理的赡养、离婚、土地承包等民事纠纷19件,调结率达78.6%,及时稳妥地处理了偏远山区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受到当事人的高度称赞。
五是推行考核奖惩,完善考核机制。要把 “调解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相关部门、干警的司法管理水平、司法业务能力、晋级晋职的重要指标。实行“三定一评”(定责任、定指标、定奖惩、每季一评议)量化考核,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员调解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严禁弄虚作假、隐报瞒报。年终从调解率高、调解方法好、办案质量好、社会效果好等方面综合评定,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前三名大力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