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驻马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中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区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参加会议。会上,张新中副院长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遂平法院、平舆法院及中院民四庭、行政庭先后作了表态发言。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苗建勇在会上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切实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性认识。全市法院一定要认真学习上级要求,正确把握主体责任的科学内涵,自觉承担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应尽之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有尽职、抓不好就是失职”的思想认识,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二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完备体系。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其他党组成员和院领导要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本院机关各内设部门及全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三是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全市法院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模范带头廉洁自律;要建立起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导向,严格选人标准,强化用人监督;要注重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下大力气纠正“六难三案”问题,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要从群众最关注、权力最集中、工作最薄弱的部位和环节入手,按照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内部监督;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严肃查处发生在法院队伍中的腐败案件。四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干警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不但要严肃处理干警本人,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加强领导干部、基层法院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考评,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中院每半年要向市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院机关各部门、各基层法院党组每半年也要向中院党组书面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