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债务引纠葛 刀砍情人坐监牢

  发布时间:2014-07-03 16:34:56


    情感、债务引发纠纷,本应理智、冷静面对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以违法犯罪手段处理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014年6月30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持刀杀害情人的案件,被告人郑无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被告人郑无良与被害人施冬花系同居情人关系,因其间有人追求被害人且郑无良借给施冬花及亲属的钱未及时归还,引起被告人不满,便伺机泄愤报复。2013年12月29日零时许,被告人郑无良为杀害施冬花而携带尖刀到施冬花家中,郑无良将施冬花骗至东卧室内,持刀朝施冬花头部、胸部、腹部连刺数刀,造成施冬花的左面部被刺穿、左下颌被刺伤、肝破裂长约2厘米、腹部贯通伤,因遭到被害人施冬花强烈反抗,其杀害施冬花的图谋未能得逞。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施冬花所受损伤属重伤,九级伤残。

    被告人郑无良为泄愤报复,故意持刀杀害他人,致一人重伤、九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郑无良在杀人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字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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