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汝南法院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始终把关注民生、满足人们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创造造性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经过对前一段时间来诉前调解工作的总结,汝南法院将诉前调解向三个方面进行拓展:一是向基层法庭拓展。有效轻近年来基层法庭民商事案迅速上升、案多人少的压力,也能更好地适应新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后对司法的新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的和谐稳定。二是向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拓展。对于有可能通过 人民调解解决的,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接待法官出具委托调解函,将相关材料移送辖区内的调委会调解。三是向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协助调解延伸。人大代表等人大代表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让他们参与调解,大大提高调解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