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民事审判庭的法官,每天都会面对当事人之间形态各异的矛盾,如果能通过调解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让情绪激烈、矛盾尖锐的当事人在握手言和中微笑着离开,是一种挑战,也是对自己工作成绩的肯定。有效的调解,不但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对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也是一种很好的促进。本人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凭借着娴熟的业务、超强的耐心以及敏锐的洞察力,所办案件90%以上案件均为协调撤诉结案,极少有判决,无一案件上诉、信访。现将在办理过程中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调解要抓住主要矛盾
民间纠纷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千头万绪。这就要求在调解案件时,要能够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掌握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从而牢固把握调解工作的重点。一般而言,要顺利解决纠纷,特别是复杂的纠纷,就必须学会抓主要矛盾。当然抓住主要矛盾和解决主要矛盾,并不是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因此,在解决纠纷的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善于抓住中心,抓住关键,集中力量抓好中心工作,而且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注意处理好其他次要矛盾。
二、注意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二者的结合
一般而言,调解工作主要是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这对多数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有些时候耐心的说教并不能触动当事人。因此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应当注重解决在纠纷中当事人所面对的实际问题。如果不注意解决当事人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对当事人的思想开导就会脱离当事人的实际状况,难以收到实效。可见,在调解民间纠纷时,不仅要说服教育当事人消除思想上的隔阂,而且要切实帮助解决纠纷所涉及当事人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最终彻底地化解纠纷。在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时,首先要注意把道理同当事人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娓娓道来,就会取得春风化雨的良好效果。其次是在作思想工作时要富有人情味。提倡和风细雨,潜移默化,情真意切,力戒简单粗暴,空泛说教,平淡枯燥。只有避虚就实,才能在当事人思想观念发生变化的今天,取得调解工作的满意效果。
三、要学会换位思考
换位思考,指在解决纠纷时,要从不同的人、角度、高度、层次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做到考虑周全,问题解决得圆满彻底,不留后遗症。法官们在调解中已经意识到了理解当事人的重要性,但是不幸的是,有些人缺少了换位思考的意识。他们或是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去猜想当事人的想法、感受及要求,或是站在”一般人“的立场上去想当事人”应该“有什么想法、感受和要求”。只有善于进行换位思考,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让当事人真正认可自己是在为他们的利益考虑,在真心为了化解他们的矛盾而努力,才能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
四、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
很多调解工作在做了大量工作后仍没有成功,关键的一点在于,承办法官在调解时没能及时的洞察当事人的想法,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动态,最终导致功亏一篑。这就要求法官在调解工作时,要学会细致观察,力求能准确的揣测到当事人心里变化情况,以便及时改变调解策略,增加调节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