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毒泡打粉做包子 不法商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7-21 15:39:27


    馒头、包子、油条是老百姓的日常早餐,不法商贩杨某为使包子膨大,口感松软,多卖钱,用含铝添加剂的泡打粉做包子。2014年7月20日,河南省正阳县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以来,被告人杨某在正阳县城西关经营一胡辣汤店,早餐供应、包子、油条。为使包子膨大、更蓬松,口感松软,期间在制作包子时,超量使用香甜泡打粉(复合膨松剂)。2014年5月,正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制作的包子进行抽样送检后发现,包子中的铝含量为1280mg/kg,超过国家规定铝的残留量小于等于100mg/kg的标准。经市质监局食品科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鉴定,泡打粉是一种复合膨松剂,其在面制品制作过程中起到蓬松面食的作用。杨某使用的复合型膨松剂“泡打粉”的主要成分是“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人体的铝摄入量超标,对身体危害很大,会干扰大脑功能,引起运动神经不协调、视觉能力下降、记忆力变差等后果,还可能会诱发老年痴呆症。骨质疏松等。长期食用铝含量超标的食品将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法律规定,无视国法,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将生产的铝含量大于国家规定100mg/kg标准的的食品出售给当地群众,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但杨某自愿认罪,具有酌定从轻情节。根据《刑法》和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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