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在确山县法院组织举办了“全市法院案例培训会”,培训会邀请了河南省高级法院研究室综合科马磊科长授课,全市法院系统的调研工作部门负责人及调研骨干共二十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全市十个基层法院分别介绍了本院案例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确山法院民一庭孙明放庭长从自身撰写案例的经历出发,同大家交流了基层法官撰写案例的意义和心得。
马磊科长是负责全省法院系统指导案例编报工作的专家型法官,对于案例编报的撰写有着很深的体会。培训会上,马科长从案例编报的价值讲起,让与会法官树立了撰写案例编报是为了指导审判实践的观念,案例的生命在于应用,撰写案例应当从法官自身的发展和当前审判实践的要求入手。对于案例的选择标准,马科长结合长期撰写和编报经验,为大家理清思路:在法律仅有原则性规定时,通过个案明确裁量尺度的裁判;在出现新的法律规定时,对法律作出准确适用的裁判;在法律规定有冲突的情况下,作出公允解释的裁判,这些裁判可被选来制作成指导性的案例。并结合具体实例,对案例撰写的价值、方法、格式等方面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与会人员表示深受启发。
此次培训内容紧密贴合驻马店市两级法院的案例工作实际需要,对于提高全市法院干警指导性案例选编能力水平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