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三年未了结 法官耐心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14-07-24 15:00:18


    “谢谢泌阳法院、谢谢院长、谢谢法官”,常年上访人吴某收到赔偿款后热泪盈眶,连声感谢。

    吴某2011年8月在泌阳某医院处住院治疗,入院时诊断为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症、左侧卵巢巧克力囊肿、右侧盆块。又于2011年10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住院治疗。后来吴某认为两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不仅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及身体健康权,也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在2012年3月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泌阳某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两家医院起诉到我院,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吴某起诉后不但拒绝做任何医学鉴定,而且多次上访,办案法官不厌其烦的做其释法明理工作,同时,院领导、庭长多次做吴某的思想工作,劝其放弃不合实际的过高诉求。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原告吴某当日收到15万元赔偿款,并承诺不再上访。至此,历时近三年的医疗纠纷案件圆满解决,并实现彻底息诉罢访,该案的顺利解决,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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