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人民法院蔡沟法庭六法调解获奇效

  发布时间:2009-04-01 09:44:32


    上蔡县人民法院蔡沟法庭,积极完善诉讼调解机制,从多年的调解实践中,总结和运用“调解六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前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纠纷,洙湖法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解。即采取三心:

    一是调解优点明示法。在每一起案件受理后,在送达诉讼文书的同时,蔡沟法庭都会附送一张“判决与调解对比表”。强调调解灵活性强、期限短、案结事了等特点,引导当事人形成积极的调解态度。2006年2月,上蔡县电业局在杨集镇杨集村施工时,因一根电线脱落致该村村民常某身体受到损害,常某的亲属组织该村村民30余人阻碍施工长达1个月。为了把损失降到最低,及时快捷处理纠纷,主审此案的张耀宗庭长及时找到常某的亲属说:“这样下去,你们不但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反而要赔偿对方的损失!”通过分析利弊、明确责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二是便民服务亲近法。一杯开水、一句问候,一把椅子,是对每一位来打官司的当事人的第一项交流内容。在审理蔡沟乡赵庄村民赵全诉赵大夯宅基地案时,赵大夯一到法庭便情绪激动:“你们法庭是人民的法庭,还是单为赵全开的法庭啊?你们凭什么向着他给我送传票啊?”  “大叔,您先歇歇,坐下来喝口水,我们慢慢谈!”法官魏战士一脸微笑将一杯水送到了赵老汉面前,老人的心情平静了很多,细细道起两家的恩恩怨怨,这起纠纷自然也是在平平和和中落幕。

    三是为民情怀感化法。张耀宗是农民的儿子,他最了解农村方言方语,最了解农民的习惯,他把法言法语变成群众语言,法、情、理并重,以超于常人的百姓情结,调解案件,不达目的誓不罢休。2003年3月,蔡沟乡后时村时永安老汉与儿子时生产因房产发生纠纷,时老汉与儿媳段叶厮打,儿媳段叶将公公的脸抓伤。时老汉7天未洗脸,在全乡20多个村庄吆喝儿媳段叶打骂公公。儿媳段叶也敲打锅盖吆喝公公。案件起诉到蔡沟法庭,公说公有理,儿说儿有理,父子互不想让。张耀宗庭长亲自办理该案,多次到后时村与村委座谈,与时老汉的亲戚座谈,与邻居座谈,发动所有人员做时永安的工作,张庭长还带领法庭同志到时永安家帮忙干农活。前前后后去了不下40趟!真情感动了时老汉,案件得以调解解决。事后,时老汉将一面印有“公正无私、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蔡沟法庭。

    四是换位思考法。“不要鄙视当事人法律上的无知,如果当时人深谙法律,坐在审判席上的有可能是他们。”在办案过程中,蔡沟法庭的办案法官注重换位思考,尊重人格、将心比心、平等地和当事人交流,把情、理、法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当事人与法管之间的和谐关系,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利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尽最大可能启动当事人选择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五是既定事实促成法。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做好诉讼保全、证据保全等工作,从而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是蔡沟法庭案件调解的又一法宝。2007年初,浙江万达集团在与杨集镇相海龙劳保用品业务往来中,相海龙恶意逃债,尚欠对方46万元货款未付。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黄新军带领办案人员立即到相邻的周口市,商水,项城及本县县城对相海龙的存款进行查询,成功冻结被告相海龙的资金40余万元,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是“判例”引导法。2008年初,崇礼乡坡朱村13户村民因土地承包纠纷起诉该村村委会,为了不误农时,尽快彻底平诉止争,承办人员王明振从双方争议的焦点出发,找出以往案情相同的案件判决书供当事人参考,并告知其由于判决后败诉方存有抵触情绪,案件事隔一年还在执行阶段。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双方当事人都拿出了最大的诚意进行调解,13起案件全部当庭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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