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赡养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9-04-02 09:59:13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在农村赡养、抚养案件会明显上升。笔者在审判工作中发现,在农村不赡养老人的现象越来越多,仅以正阳为例,该院2007年至今两年来共受理的赡养纠纷案件占民事案件的33.5%,且呈现上升趋势。农村赡养纠纷日趋增多,已成为影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赡养纠纷产生的原因和表现

    ㈠是因父子、婆媳关系不和睦,子女不赡养老人,引发赡养纠纷。

    ㈡是为逃避法律制裁,不赡养老人。有一些地方,有的因借款或贷款做生意,亏本后无力偿还,为逃避法律制裁便和妻子假离婚。离婚后,财产归了妻子,于是老人无人赡养。

    ㈢是部分子女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拒不承担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在这部分人中,有的认为父母本贫困,没有“祖业”继承享用,所以不尽赡养义务,有的认为自己成家立业,父母帮助不多,支持不大,对年老体衰的老人不闻不问,少部分人认为父母体弱多病,实属累赘负担,不仅不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给予关照,而且还不赡养。王勿桥乡的陈某80有余,不慎将左腿摔成粉碎性骨折,卧床不起,四个子女都不愿意赡养老人,无奈,陈某让其重外甥女婿拉着到法院起诉四个子女。法院判决生效后,其子仍拒绝抚养,任其拘留也不付老人赡养费。

    ㈣是子女众多型不赡养老人。兄弟姐妹多,相互推卸责任,以种种借口少摊或不摊赡养份额。

    ㈤是子女与父母分家财的引发赡养纠纷。不少人成家后愿意独立过日子而要分家,在分家过程中,一些子女斤斤计较,认为分少了就怪父母“偏心眼”,以此为由拒不尽赡养义务。如汝南埠镇的陈老汉有三个儿子,陈老汉将两个儿子供应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可由于年迈,小儿子高中毕业因无钱上学便外出打工。娶妻生子后,认为父亲偏心眼拒不赡养老人。

    ㈥是一些老人到了晚年后,由于体弱多病,有的长年卧床不起,有的子女只顾自己享福,而不愿意照顾父母或不赡养老人。如真阳镇八里桥村农民龚某身患贲门癌,手术费需要2.5万元,五个子女以老人老了,也治不好了,花钱也没用等理由不照顾老人,不给老人拿治疗费,不赡养老人,眼睁睁的看着父亲躺在床上。

    二、解决问题的办法

    为解决好农村赡养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是把尊老、敬老、养老作为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农村深入开展“五评一树”、创建文明乡村、文明家庭、争当文明村民等活动、增强农民的尊老、敬老、养老意识。三是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法规知识和遵德建设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道德意识,形成人人遵纪守法,人人敬老、养老的好风气。四是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对假离婚和不赡养老人的给予严惩。五是严惩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赡养纠纷发生后,法院应依法快立、快结、快执,注意选择典型案件到当地巡回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六是老年人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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