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正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微博直播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是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微博同步直播,同时邀请当地乡村干部、人大代表、部分群众全程旁听庭审,从源头上加大对农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宣传力度。
原告何某于2002年3月6日购买了闵某位于正阳县汝南埠镇中心街西侧的四间两层的一处房产,并且再此居住。何某购买的房屋的西墙与二被告龚某所盖过道的屋棚相邻,何某、龚某同走一条东西五尺通道通往南北大街上,该东西通道路口系两家出去的唯一出口。因两家人有点隔阂,龚某经常搬来大量柴草堆积在通道路口。何某必经之路经常被堵断,何某便将龚某堆积的柴草给扔到别处。为此,两家人经常恶言相向,闹得不可开交。2012年11月,被告龚某又在该路口临街搭建一座简易房屋,用于自家出售商品使用,仅留下1.2米的通道通行,致使何某无法正常的通行,何某找到乡村干部多次组织何某和龚某就相邻权纠纷进行调解未果。今年7月16日,两家因通道出行问题再次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架,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此次微博直播,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调解等全过程至于社会公众的关注之下。其间,引来不少网友关注和好评。
该院利用人民、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对涉及民事类典型案件进行直播,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种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征求意见,扩大普法宣传范围,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公开审理,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