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六帮教”构筑失足少年无重新犯罪机制

  发布时间:2014-09-18 15:34:25


    为有效预防失足少年无重新犯罪,河南省正阳县法院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采取六帮教措施,有效的预防了失足少年的重新犯罪。5年来,该院判处的少年犯,有十多人考上了大中专院校,有二十多人在服刑期内因表现突出受嘉奖或减刑,不少少年犯重返课堂完成学业或者学习技术走上工作岗位,有的还成为致富能手。少年庭先后被县、市两级法院评为青少年维权岗、“驻马店市十佳文明政法工作单位”等荣誉称号。庭长潘德芳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个人一等功。

    庭前帮教。庭审前,及时走访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和在校学习情况,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前的经历及犯罪动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为庭审时进行法庭教育做好充分准备。

    庭中帮教。实行圆桌审判,不设法警站庭,不对其使用械具,减少他的心理压力,组织家长和教师到庭旁听。庭审时,主审法官与少年犯“面对面”约谈,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工作,以对话方式进行事实调查,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做教育工作,让少年犯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

    庭后帮教,对判缓刑的青少年,庭后给他们联系了就读的学校,继续跟踪帮教,与学校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检查与少年犯电话沟通,关心他的情况,了解他们在校的学习和表现,对他的点滴进步及时鼓励,让其下思想包袱,全身心地投入了学习,

    法律帮教。由少年法庭与关工委、教育局、人大内司委联合设立少年犯帮教基地,由少年庭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经常到辖区学校上法制课,开办法制讲座和模拟法庭,开展法制教育。并适时向未成年犯发放学习、法律资料,进行“点对点”的特殊帮教,定期检验少年犯学习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效果。每年结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讲座、法律读本进校园活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此外,还在各中学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信箱”,解答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指导学生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访帮教。少年庭法官每年定期省少管所走访,为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犯送去书籍、生活用品,通过座谈及时了解其心理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及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维权帮教。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提供司法救助。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59人,回访未成年缓刑犯6次,回访33人,到学校上法制课6次,无一人重新犯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