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酒能壮胆,但是借酒胆殴打出勤民警,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9月28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酒后耍横伤人,在民警出勤劝阻时,又对民警大打出手的案件,被告人王某为自己的行为要承担拘役四个月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酒后乘车回家,因乘车费与出租车司机陈某发生争执,并对陈某进行殴打,西平县公安局柏城派出所民警魏某、张某出警对王某进行劝阻、传唤时,被告人王某又借酒胆,将魏某、张某打伤。
经西平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陈某、魏某、张某的损伤均属轻微伤。
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