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这里重新牵手

  发布时间:2014-10-28 15:10:12


    日前,驻马店中院立案二庭通过深入细致工作,成功调解了一件长达三年之久的离婚纠纷案件,并促使再审申请人按时履行了调解协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本案原告刘某与被告赵某因离婚纠纷于2011年12月20日诉至驿城区人民法院,刘某以与赵某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经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同时对二人的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生效后,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某依法向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驻马店中院立案二庭负责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再审审查工作。办案人员在本案审查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婚后感情尚可,且育有一子刘某某。刘某某在父母离婚之前十分懂事且学习成绩优异,多次在省、市级竞赛中获得较好成绩。近年来,由于受父母离婚诉讼影响,刘某某学习成绩直线下滑,时而还离家出走。双方在法院接受询问时均表示对孩子的教育感到后悔和惋惜。

    在了解案情之后,办案人员认识到,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意见分歧较大,对孩子的抚养、共同债务的承担等问题分歧较小。办案人员决定在询问时组织一次调解。询问调解过程中,双方的情绪一直比较激动,在办案人员对二人分别作了思想工作后,申请人的情绪才有所平复,被申请人的态度也逐渐软化。

    询问结束后,办案人员历经近一个半月,轮流给双方做工作,又组织了两次调解,从事实和法律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得再审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原生效判决确定的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近9万元的履行义务,申请人只需给付5万元且已孩子的名义存到银行,由孩子成年后支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协议时说,终于认识到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对孩子的重要性,同时表示虽然婚姻关系在法院无法撤销,但双方已考虑到复婚,暑期也给自己的孩子报了辅导班,双方均希望对方今后互相理解,好好生活,教育好孩子。至此,这件在法院打了近三年官司的离婚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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