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新蔡县法院审结一起因饮酒引起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原告李某(女)原谅被告和某的行为,双方重新和好。
原告李某和被告和某原系高中同学,后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较好,并育有一女。双方均下岗后,李某很快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而和某却一直闷闲在家中。由于工作的原因,李某经常喝酒。看着李某的酒意,和某心生恨意,劝李某戒酒,但未能如意,于是就对李某实施暴力。面对暴力和仅有自己挣钱养家,李某也不愿意了,于是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和某离婚。
经承办法官的分析、劝说,被告认识到自己殴打原告的错误,并当庭保证以后不再殴打原告,有什么事情夫妻双方好好沟通,自己要出去工作,为家庭分担。同时,原告也认识到自己饮酒给家人带来的不便,也表示以后饮酒要节制。看着二人履行和好手续后手挽手走出法庭,承办法官也露出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