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驻马店中院近日召开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人民法院将以开展争创“规范化人民法庭”活动为契机,强力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的第一线。据了解,2009年以来,驻马店全市人民法庭受理和审结的各类民事案件占全市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近五成。为进一步落实好“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要求,驻马店中院将以“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审判公正、装备现代、管理规范、队伍廉洁”为标准,强化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据此标准,在保障水平上,人民法庭将建有不少于900平方米的独门独院办公、审判用房和院落。办公区与生活区分开,生活区内要建有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配备有一名主审法官,二名审判人员,二名法官助理或书记员,派驻一名以上司法警察。在职能作用的发挥上,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年度内审结案件不低于200件。坚持以调解结案为主,调解成功率不低于80%,服判息诉率达到95%以上,没有发生二审发回 、改判的案件,以及无缠诉及信访案件。建立立审执一体工作机制,对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人民法庭可直接立案,基层人民法院应将人民法庭直接受理的案件纳入统一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编立案号,加强管理和督办。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除执行时需要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等程序复杂的案件外,一般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于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当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及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并落实“统一收案、统一立案、统一结案和分案、开庭、合议、审限管理、案卷归档等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杜绝 “看不见、摸不着、说不清、管不住”的问题发生。在便民措施的落实方面,建立完善的诉讼服务窗口,配置笔、纸、复印机、电话、饮水机等用品,为当事人申请立案案件查询以及其他诉讼活动提供一站式集成司法服务。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涉及农民群众的追索工资和劳动报酬、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