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倒车 ,货车司机李林将车后的两岁幼童轧死。日前,被告人李林被确山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6月3日16时30分左右,被告人李林驾驶一小货车去雷某家收夏枯草,李林想着把车倒到雷某家门前就不用再调头了。李林准备倒车时,他从倒车镜里看到雷某从院子里出来了,但是没有看到有小孩跟着雷某出来。李林倒了二十多米远时,将雷某的两岁孙子雷某甲轧死。经法医鉴定,雷某甲系闭合性颅脑损伤而死亡。案发后,李林的妻子赔偿给雷某甲的父母25万元,被害方表示不再要求追究李林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林驾驶机动车辆应当预见倒车时的危险性,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将受害人撞倒在车轮下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李林犯罪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抢救伤者,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判处缓刑对所居住地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因倒车不当致人死亡的悲剧屡屡发生。今年6月18日晚,刚拿到驾照36天的浙江林女士在地下车库倒车时,其老公在车库左墙壁和车之间指挥,由于紧张误踩油门将老公撞死,该事被网民广为转发和热议,一时间引发公众对驾车安全的思考。
据审理该案件的法官表示,倒车时发生意外主要还是驾驶员太粗心,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在上车前都应从车前右侧往车后绕车一周,看车后情况,从驾驶室上车,检查反光镜,轻按喇叭,然后车子起步。教练教学员上车的第一课,教的也就是这些。但往往大部分人拿到驾照后,就把这套上车前的安全检查步骤抛到九霄云外。他建议,倒车时驾驶员一定要记住上车前的这套动作,不能疏忽大意,要多利用后视镜左右观察,尤其是大货车因后部较高,遮挡了驾驶员视线,最好装上倒车雷达,以防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