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12-01 14:37:25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3日发文对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1984年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30年来,在各级人民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国法院少年审判机构和队伍从无到有,不断壮大,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少年审判制度,充分发挥少年司法职能,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普遍赞誉。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全国100个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和100个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员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和正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潘德芳获得表扬。

责任编辑:韩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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