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11月全省法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活动开始,汝南县人民法院在全院五个人民法庭中大力推行“警车法庭”巡回审判这一便民利民举措,深入田间地头、屋边邻舍、厂矿企业、街道村委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方便农民工、返乡务工人员诉讼,切实减轻农民工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被群众亲切地誉为“家门口的法庭”。
每逢开庭当日,“警车法庭”早早就出发来到目的地。为了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向旁听的当地村民普法,树立司法的公信力,主审法官都会耐心地宣讲了法庭纪律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项庭审程序,查清了案件事实,随后在轻松、和谐的气氛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调解中法官从法律的角度阐明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其次通过剖析类似案件,让被告方明白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从关爱弱者、公平利益的角度,让双方认识到避免发生纠纷的社会意义,使双方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
近年来,由于找准了工作定位,该院“警车法庭”这一举措紧贴农民工的司法需求,有效节省了农民工参加诉讼的时间、费用和精力,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几年来,该院“警车法庭”下乡巡回办案81件,当庭调解撤诉率达到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