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正阳县人民法院针对一些信访人信访不信法、缠诉闹访、哄闹法庭等现象有所存在的实际情况,不断落实便民诉讼措施,优化信访接待服务,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让信访群众触摸到法治的温暖,感受到法律公平与正义,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实行院长接访日制度,解决信访群众诉求。不断细化和健全院长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实行院长、副院长天天轮流接访,及时解决信访人反映的信法诉求。每周对排查掌握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的不稳定隐患,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实行预约接待和下访解决,力争将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涉诉信访人救助机制,对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共为124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9.5万余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实行首接责任制,防止“踢皮球”现象。上访人到院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请求,该单位首次接访的(部门)工作人员为信访首接访人。信访首接访人和首接访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协调、跟踪上访事项。上访事项属首接访单位职权范围内,且又合理合法的,首接访单位应无条件及时解决;限于目前政策和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首接访人和首接访单位要负责向上访人解释清楚,上访事项属重大、紧急情况的,首接访人应及时报告本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属于本院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立案庭认真审查信访材料,准确把握信访问题的性质和类别,并及时答复信访人,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今年以来,登记来信来访案件28件,其中中央巡视组交待促办案件10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上访群众诉求有门、维权有序。
妥善处理问题,防止矛盾升级。对群众诉求合理的及时处理落实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疏导及稳控到位;生活困难的关心帮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情理法并用,疏导治结合,依法灵活处理各类涉诉信访问题,确保群众表达诉求不能“短路”,防止反复缠访闹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越级访的发生。
强化判后答疑,力促服判息诉。把判后答疑、释法明理贯穿到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全过程,积极主动向当事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有利于消除败诉方的盲目不满情绪,引导其服判息诉。通过耐心释法、诚心化解,赢得群众满意和认可,促使败诉方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防止当事人因对法律文书的误解而上访,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